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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 ㄧ    言 ㄧㄢ ˊ 九 ㄐㄧㄡ ˇ 鼎 ㄉㄧㄥ ˇ
形容說話具有決定性的作用。(鼎,古代國家的寶器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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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 心美看什麼都順眼。

證嚴法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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岑雅慧 - 研習進修 | 2022-07-04 | 點閱數: 502

說明:
一、依據:
 (一)「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」第4條。
 (二)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度補助辦理推動兒童權利公約(CRC)實施計畫。
 (三)臺南市111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實施計畫。
 
二、旨揭課程摘要如下:
  (一)研習日期及對象:
    1、111年8月17日(行政人員溪北場),研習對象:臺南市高 級中等以下學校行政人員(含正式聘約職員、幼兒園) 。
    2、111年8月16日(種子教師溪北場),研習對象:臺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(含教保人員)。
  (二)研習地點:麻豆國中視聽教室。
  (三)報名方式:
    1、 請於111年8月11日(星期四)前於本市學習護照報名,研習代號:8月16日:267538、8月17日:267537。
    2、 無法於本市學習護照報名者,請填下列表單:https://forms.gle/LGurVZTzFG5Ynd8B9
    3、 依據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第4條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度補助辦理推動兒童權利公約(CRC)實施計畫,學校(含幼兒園)行政人員及教師(含教保員)每年皆應參加兒童權利公約研習,業自行辦理研習及完成線上研習者可不參加此實體研習。
    4、 兒童權利公約無列入幼教研習18小時研習時數。
 
三、請各校給予參與人員公(差)假登記,本案詳細計畫請參閱附件,請參與的人員自備環保杯(瓶)。
 
四、本案聯絡窗口:承辦學校聯絡人:麻豆國中:高榮宗主任06-5722128分機30。

  • 公約實施計畫-麻豆國中場.odt
    1) 公約實施計畫-麻豆國中場.od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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